2006-08-29
傑森急著買房子,
因為…目前租住的房子,下個月底就要到期;
因為…老婆非常想要趕快擁有一間自己的房子。

打一開始交往,傑森的老婆就為傑森定下了很多DEADLINE WORKS,
雙方交往不到二個月,就傳出女友(即現在的老婆)不斷的在催促一些事,
一直催促…一路催促…傑森的老婆這樣說,
她想要儘快結婚,期限是一年以內;
她想要儘快生小孩,婚後馬上就要生;
前提是,她想要傑森在結婚前就先買好房子,
傑森必須努力的找房子,不要耽誤她的婚期。

他倆的婚期,決定得很有效率,
2004年初相識,他們在年中就決定了年底要結婚。
那時,傑森的銀行存款有六、七十萬元,
傑森的老婆沒有存款,所幸也沒有負債。

為了討心愛的老婆歡喜,結婚前幾個月,傑森拼命的找房子,
傑森當時算計著,他那六、七十萬元存款可以拿來充作購屋頭期款。
可是,即使努力的找,中意的房子一直沒有著落,
可是,心愛的女友一直在催促,她說她想要趕快結婚,
好吧…妥協吧!! 女友同意先租房子住,好趕快結婚囉!!

去年春天,傑森35歲的時候,終於和心愛的老婆結婚了,
距離開始交往一年期限超過2個月,還OK啦!!
結完婚後,傑森回頭想想,
嗯…所幸當時沒有買到房子,
因為,沒想到…實在沒想到…
訂一次婚,竟然花掉心愛的存款30萬元;
結一次婚,竟然就把這一生的存款都快花光了;
我…我…下次再也不敢結婚了,
誓死效忠老婆大人,傑森心裡這麼算計著。

房子找到了,這個月底就要簽約。
To be continued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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